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3月15日消息,中航高科公告称,为规范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与中航财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综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交易种类及范围、定价原则、交易总量及金额的确定、陈述与保证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三年,自满足包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协议双方就协议的签订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框架协议等条件后生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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