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1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提名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杨文昭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杨文昭,男,1977年出生,籍贯陕西眉县,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机械厂人事处副处长、北京长庚消防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部主任、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兵兴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文昭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1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4.7%股份的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提名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增加至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3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一汽富维董事会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6日
至2024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11日和2024年3月15分别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1、关于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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