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5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及计提方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4,034,378.63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3年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20,471,834.10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20,471,834.1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3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林贵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林贵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林贵平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林贵平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林贵平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目前,公司已开始筹划新任独立董事选聘事项,并启动改选程序,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贵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林贵平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林贵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04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409.55万元,同比增长8.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98.08万元,同比下降20.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997.79万元,同比下降21.2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58,494.42万元,同比下降0.4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47,705.24万元,同比增长4.92%。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载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08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蒋耘生、陈驰华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回避,0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24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8,717,089万元,净资产43,639,019万元,2023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43,032,742万元,实现净利润2,150,195万元。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440,946.30万元,负债总额:22,184,731.19万元,净资产:1,256,215.1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5,948.02万元,实现净利润93,023.99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存款、贷款。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0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制冷”)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为5,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天鹅制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天鹅制冷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一、委托贷款概述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鹅制冷的发展,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营,2024年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鹅制冷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为5,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等,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上述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04年6月1日

4.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天津路88号

5.法定代表人:刘义友

6.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圆整

7.经营范围:军用空调及制冷设备、工业特种制冷设备及车载空调、舰船空调及海水淡化设备和流体设备、中央空调及末端设备,冷冻冷藏及低温设备,户式类空调及热泵热水设备,冷液设备,调温设备,汽车用空调器,风机、换向阀、换热器、压缩机等制冷配件,空调电子及嵌入式计算机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房屋、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鹅制冷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6,268.06万元,负债总额:25,358.03万元,净资产:10,910.0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046.51万元,实现净利润-2,358.55万元。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1.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鹅制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为天鹅制冷提供的财务资助共计4,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天鹅制冷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支持天鹅制冷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上述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稳定发展。天鹅制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公司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向天鹅制冷提供委托贷款。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天鹅制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天鹅制冷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逾期委托贷款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1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变更前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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