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非独立董事荣青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喻宗华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施敏、沈旖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