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15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2-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坐落于浙江省诸暨市城西工业区,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完整体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CPP薄膜、BOPET薄膜、BOPP电容膜、光学级薄膜等各类薄膜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三)主要经营模式及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1.生产模式

基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公司各生产基地依据市场需求组织具体的生产活动。公司各生产基地采取按需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组织具体生产安排,生产系统独立完整。公司对大单订货采用不间断连续生产,并以自动化控制生产,保证批次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2.原材料采购模式与上游产业链

公司的原材料聚酯切片和聚丙烯等都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公司根据选购生产资料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采购方法。公司所需的大宗原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基本由公司采购事业部负责采购。采购事业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根据订单及各部门物料需求,形成中短期采购计划。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筛选制度,确保所采购的原料质量合格,供货价格及结算条件符合公司要求,并与之保持长期合约关系。

3.销售模式与下游产业链

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工业品或消费品的中间产品,主要采取面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各类印刷品生产商、包装膜制造商及电子信息用膜材料制造商。公司根据产品生产技术和所面临的客户不同,设立不同的营销部门,负责相应产品的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等工作。公司各生产基地与客户进行无缝式连接,以实现更为贴近的客户服务,以持续深耕老客户、挖掘开拓新客户,确保产销稳定通畅。

(四)主要产品生产工艺

公司主要产品BOPET薄膜采用共挤平膜双向异步拉伸生产工艺,产品采用流水线平膜法,经多级纵向拉伸、横向拉伸生产工艺及热定性过程进行生产,整个生产过程高度重视并强化各级工序段的温度、压力、速度等工艺参数的控制。

公司产品CPP薄膜采取多层共挤流延非拉伸工艺,经过配料、多层共挤、铸片、测厚、电晕处理、收卷、时效处理、分切等工序制作而成。整个控制过程注重对压力、温度、收卷张压力控制,提高薄膜质量,同时注重净化防护和蚊虫防护,确保卫生安全性能,以满足食品药品包装高要求。

公司产品BOPP电容器用薄膜通过上料-熔融挤出-冷却铸片-纵向拉伸-横向拉伸-牵引收卷程序,可生产光膜、普通金属化膜4~18μm;单、双面粗化膜6~25μm;耐高温金属化膜2.0~12μm等产品。年产各类电容膜12000吨,金属化薄膜1500吨。

(五)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业务已由传统塑料薄膜转向新材料行业。国家“十四五”重点发展的薄膜产品中鼓励发展新兴应用领域的薄膜产品,电力工业、高速铁路、新能源行业(如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将得到进一步快速发展,特别是新能源领域的发展计划,使薄膜材料制造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企业将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提升工艺技术水平,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的更高需求,同时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产量以满足下游行业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2.周期性特点

公司CPP薄膜系传统产品,由于投资门槛较低,处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每年下半年集中供货会导致需求旺季的特点。

公司BOPET薄膜差异化产品比较均衡;普通产品一般遵循行业周期按高峰2-3年、中间1-2年、低谷3-4年循环。

公司特高压电容膜所属新材料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且属于朝阳产业,整体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3.所处的行业地位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薄膜及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在传统薄膜和新材料领域产品受到业内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0项,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1项。公司BOPET薄膜位居同行业前列,部分产品光学扩散膜、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膜、免涂布镭射压印膜属于行业领先。公司CPP薄膜产品处于国内行业领先,系CPP细分领域头部生产销售企业;公司电容膜位居国内前三,属国际先进水平,电容薄膜行业的龙头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2.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

3.黄水寿担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曾多次安排上市公司与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黄飞刚、黄水寿、童培根、彭莉丽、黄银华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陈黎明借款,因该等借款未能及时偿还,陈黎明将前述共同借款人起诉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18年9月4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粤0402民初6430号民事调解书(以下简称“民事调解书”),约定被告上市公司、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黄飞刚、黄水寿、童培根、彭莉丽、黄银华为共同借款人,分期归还原告陈黎明3900万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费用。

后为落实该民事调解书中的调解方案,原告陈黎明、上市公司等七位被告及第三人诸暨万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诸暨万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公司”,黄水寿为当时实际控制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陈黎明将其依据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以人民币32,620,000元转让给万顺公司,万顺公司于《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将转让价款以银行本票形式全额交付给陈黎明。陈黎明作为民事调解书的债权人,其依据民事调解书享有的债权已经得到全部清偿。

2022年12月11日,陈黎明与万顺公司签订《债权回转协议》,将原《债权转让协议》中万顺公司的债权转回陈黎明。陈黎明于是依据民事调解书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4月28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通知书【(2023)粤0402执5529号】,要求上市公司在内的共同借款人支付本息合计款项85,471,960.00元。

上市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与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并于2023年5月5日向执行立案庭提交执行异议材料,同时向诸暨市公安局经侦报案。同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上市公司杭州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个账户(非主要账户),合计冻结金额92,560,347.14元。截止本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三个银行账户,合计金额97,942,675.88元,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023年6月19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做出(2023)粤0402执异3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执行本院(2018)粤0402民初6430号民事调解书。2023年7月14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其中两个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的账户冻结,仅保留对杭州银行的冻结。因陈黎明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复议结果未做出裁定之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冻结杭州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91,624,830元。

2023年11月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2023)粤04执复70号:1.撤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3)粤0402执异314号执行裁定;2.不予执行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18)粤0402民初643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2023年11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除杭州银行账户,解除冻结金额为91,624,830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案件已终审完毕。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 平

二0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本次修订有新增条款,故后续条款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作相应调整顺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备案等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下午14:30在千禧路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骆平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任职于公司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董事会各项目标任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总资产为3,096,080,768.78元,同比增加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36,734,036.45元,同比增加0.76%;

实现营业收入1,333,268,868.07元,同比减少15.84%;

实现营业利润8,364,180.33元,同比减少88.96%;

利润总额9,422,066.52元,同比减少87.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81,457.00元,同比减少69.46%。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9,541,518.83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后,加上2022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317,612,067.64元,2023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87,153,586.47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控控制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共计392.74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董事王江平、沈亚平(非职工董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情况,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实际发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关联董事骆平、王江平、沈亚平、黄剑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更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14:30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2024年3月1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9、10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5、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4年4月8日 上午 9:00一11:30,下午 13:00一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明良、寿舒婷

(2)联系电话:0575-87380005 传 真:0575-87380005

(3)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4)邮政编码:3118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3”,投票简称为“东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2024年4月9日召开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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