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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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5日 05:16 上海证券报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和子议案2.05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00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12:00,13:30-18: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会议室

联系人:证券部 蒋晶晶

电话:0757-88830998

传真:0757-88830893

邮编:528500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2

2、投票简称:中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传真均有效,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1.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然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及有限合伙企业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持有股份数及所占比例:

3.受委托人签名:

4.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5.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该授权委托书用于股东委托他人参会使用。如股东亲自参加、或法人股东委派法定代表人参加、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委派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或委派方有全权授权决议或其他授权文件,可不填写该授权委托书。 附件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填写完整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应资料应于2024年3月13日下午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28500。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和子议案2.05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00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12:00,13:30-18: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会议室

联系人:证券部 蒋晶晶

电话:0757-88830998

传真:0757-88830893

邮编:528500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2

2、投票简称:中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传真均有效,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1.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然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及有限合伙企业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持有股份数及所占比例:

3.受委托人签名:

4.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5.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该授权委托书用于股东委托他人参会使用。如股东亲自参加、或法人股东委派法定代表人参加、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委派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或委派方有全权授权决议或其他授权文件,可不填写该授权委托书。 附件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填写完整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应资料应于2024年3月13日下午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28500。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4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详见下表:

注1:以截止2024年3月1日公司总股本117,873,185股为计算基数。

注2: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或自筹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24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公司公布、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证券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根据上述规定,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军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尹保清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刘泽荣(主任委员)、张利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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