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3月4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三友联众提问:请问东莞昊与轩和东莞艾力美两家公司跟董事长宋朝阳是不是一致行动人?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为东莞市昊与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东莞市艾力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认定,请参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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