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22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10:3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任永平、王志坚,合计2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超先生、王志坚先生、彭磊先生、徐一佳女士、余寅萍女士、翁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任永平先生、孔烽先生、张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任永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就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声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发表了声明,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五)《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初中学历。现任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735,444股,持股比例15.5605%,员工持股平台之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5.9903%。与持股5%以上股东陈晓俐女士为兄妹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超先生,陈超先生、陈晓俐女士、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王志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现任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志坚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12.6154%。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彭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彭磊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7.3077%。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徐一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中专学历。曾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徐一佳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3.7539%。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一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5、余寅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昆山泰吉食品企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经理,现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余寅萍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寅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6、翁苗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翁苗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0.1500%。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翁苗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任永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研究生。现任上海大学教授,兼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任永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永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张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法律学士学历。曾任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孔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孔烽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9:0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峰先生、吕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即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2日

1、周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专学历。曾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现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制造部高级经理、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周峰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4.3462%。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吕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TP事业部副总经理,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商显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助、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吕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和换届事项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日久光电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表决通过,一致同意选举任国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2日

任国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现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管理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任国伟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安陆拓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5.0962%。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国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公司决定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4年3月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1-3分别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各项子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3月7日(星期四)下午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邮政编码:2153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箱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4年3月7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一佳

电话号码:0512-83639672 传真号码:0512-83639328

电子邮箱:info@rnafilms.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325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14:30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4年3月7日(星期四)16:00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传真或扫描件发送邮箱方式的方式送达至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邮编:215325),联系传真:0512-83639328,邮箱:info@rnafilms.cn(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任意方式送达后请致电确认。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5

2、投票简称:日久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孔烽作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孔烽

2024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任永平作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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