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海尔生物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剑落九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认为:
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
4. 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联系方式见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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