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7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绿阳建材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均生、陈胜前、王刚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4-005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铜陵市绿阳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阳建材”)

●增资金额:2,000万元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绿阳建材为降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磷石膏处理成本,多途径、多渠道消纳利用磷石膏,正在实施15万吨/年建筑石膏粉、15万吨/年砂浆和10万吨/年高品质水泥缓凝剂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7,210.3万元。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对绿阳建材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绿阳建材进行增资,增资前绿阳建材注册资本为4,139.9842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6,139.984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绿阳建材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增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滨江大道中段1688号

法定代表人:张社教

注册资本:4139.9842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8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投资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绿阳建材的主营业务为磷石膏的综合利用和销售,设立和存续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六国化工副产品磷石膏的堆存和环保问题。本次增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绿阳建材的项目建设,确保六国化工磷石膏处置符合环保要求,为六国化工的存续和发展提供支持。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是公司从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出发的慎重决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切实加强子公司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年1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三)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四)2023年4月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五)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3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皖六化〔2023〕74号)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六)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24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七)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八)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和更新,于2023年7月28日对外披露了《六国化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九)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32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十)2023年8月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和更新,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文件

(十一)2023年9月6日,鉴于公司已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对外披露了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及《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十二)因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中止审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项目动态,审核状态已更新为中止审核,于2023年11月15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六国化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通知的公告》。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3月14日、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7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6日、2023年11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的股东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中止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相关事项落实完毕后及时申请恢复审核。202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项目中止通知。

鉴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的事项尚在前期工作中,公司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落实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向上交所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后提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的事项尚在前期工作中,公司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落实相关事项属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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