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7日 02: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02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阮静女士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蒋俊海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魏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2024-00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股东提名文件、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本次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人魏金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78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尚未解除,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且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资格和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0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履行〈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05)。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均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一一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购买原水是为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双方自签署《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以来,协议得到了有效履行。公司继续与建宁集团履行已签署的《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向建宁集团采购原水,协议内容不变,有利于保障公司供水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陈春丽女士、周柏建先生、蒋俊海先生、阮静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0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0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曹壮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曹壮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临 2023-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一一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魏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及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魏金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任职条件。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魏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魏金先生简历

魏金,男,198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南宁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工程部业主代表、副经理;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南宁市良庆区委常委;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现任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0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

除对上述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他条款除条目编号变化外,内容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绿城水务公司章程(2024年2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0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2)。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

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徐婷婷、李沛鋆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邮编:530031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绿城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0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符合地方水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2021年1月25日,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签订了《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为6年。目前该协议已履行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建宁集团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为9,670.78万元(尚未经审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月25日,公司与建宁集团签订了《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原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37)。该协议约定公司向建宁集团购买原水,用于公司下属陈村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河南水厂、凌铁水厂5座水厂制水生产,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原取水成本的审定结果确定,协议有效期为6年。

该协议自2021至2023年三年交易总额为11,134万元(2023年的交易额尚未经审计)。鉴于双方履约情况较好,拟继续按原约定履行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过去12个月,公司与建宁集团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为9,670.78万元(尚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建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一)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7号南宁国际经贸大厦第3层

法定代表人:黄东海

注册资本:20.5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产整合收购;国有资产管理;排水设施、内河整治项目和水利项目的投资、建设;排水设施和内河的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泥等其它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水务仪表检测和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宁集团合并资产总额为467.19亿元、净资产为142.10亿元、营业收入为42.55万元、净利润为2.78万元,以上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继续执行《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的所有约定,主要为:

(一)交易内容:公司向建宁集团购买原水,用于下属陈村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河南水厂、凌铁水厂5座自来水厂制水生产。

(二)交易定价原则: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原取水成本的审定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价格:原水交易单价为:0.0844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协议交易总金额以实际水量计算。

(四)协议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年。协议到期,如签订协议条件、工艺技术、价格等不发生变化,本协议可自动续签。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原水费从供水之日开始计算,按月结算。公司收到建宁集团交来的原水费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原水费结算款支付至建宁集团账户。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地方水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原取水成本的审定结果协商确定,该价格与公司自行取水时的原取水成本一致,不会对公司生产成本及利润形成重大影响。在该协议履行的三年中,双方均能正常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未发生争议和违约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继续履行《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一一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购买原水是为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双方自签署《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以来,协议得到了有效履行。公司继续与建宁集团履行已签署的《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向建宁集团采购原水,有利于保障公司供水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5名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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