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1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254,976,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2.39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0人,代表股份253,363,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25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1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41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律师、周凌雷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54,526,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449,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3,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582%;反对449,7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429,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33%;反对1,546,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5,8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181%;反对1,546,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28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539,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64%;反对1,436,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95,8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447%;反对1,436,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浩、周凌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1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书面方式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2月5日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1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冯东兴、冯俊秀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吴德军(主任委员)、赵曼、田志龙、冯东兴、冯俊秀、谭奇材
调整后:吴德军(主任委员)、赵曼、田志龙、谭奇材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16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项目入围房地产融资项目名单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星誉国际K12、K13地块”项目已列入武汉市第一批房地产融资项目名单,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部署会,会议提出,针对当前部分房地产项目融资难题,各地要以项目为对象,抓紧研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精准有效支持合理融资需求。2月1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按照住建部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条件要求,经系统梳理后确定了第一批房地产融资项目名单。
本次公司入围的“星誉国际K12、K13地块”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三眼桥路,处于武汉二环汉口中心区,规划建筑面积合计约42.63万平方米,并已被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纳入湖北省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对房地产项目融资等方面的支持,积极跟踪对接项目融资进展,将有利于加速推进棚户区改造,提升群众居住品质,加快改善城市面貌。
因目前具体实施方案尚处于策划过程中,后续需要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融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1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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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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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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