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年02月06日 02:48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孙彦龙先生、谭亚女士、吴奕刚先生、叶建华先生、陈鑫先生、罗莹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丁勇先生、闵诗阳先生、高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高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高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闵诗阳先生和丁勇先生均已承诺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项晨梦女士、高媛媛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彦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02年至2005年,于InterVideo Inc.任研发总监;2005年至2012年,于虹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3年至今,于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至今,于公司任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彦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杭州虹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9.46%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谭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09年至2017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及咨询业务,任审计经理;2017年,于顾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至2018年,于公司任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今,于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2,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吴奕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历任虹软科技研发工程师、研发总监、研发副总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研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奕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998%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叶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历任新利软件研发工程师,虹软科技研发总监、项目总监等职;2015年于公司任产品总监,2018年分管公司传媒文化业务,现任公司传媒文化业务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建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377%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陈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淘然视界(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2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泛安全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罗莹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05年至2008年,于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8年至2010年,于上海同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0年至2013年,于北京市立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3年至今,任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莹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IEEE会员,IEICE会员,长期从事数字视频图像处理、集成电路等领域的研究。现任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杭州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评审专家;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讯评议专家。2023年至今,于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闵诗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历任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杭州聚有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现任杭州远宁荟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合伙人、风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闵诗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高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现任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项晨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12年至2015年,于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任非诉律师;2015年至2018年,于浙江博通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经理;2018年至2020年,于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任法务主管;2020年至今,于公司任法务负责人;2021年2月至今,于公司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晨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高媛媛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12年至2017年,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专员、经理;2017年至2018年,于小蜜蜂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任人力资源经理;2018年至2021年,于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经理;2021年至今,于公司任人力资源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媛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大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王大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同意选举项晨梦女士、高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裘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裘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裘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其主要经历如下:2003年至2015年,历任虹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研发总监等;2015年至今,于公司任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裘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915%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并制定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6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2日

至2024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2月21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rcvideo.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

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众创路309号当虹大厦1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51

联系电话:0571-87767690

传真:0571-87767693

邮箱:ir@arcvideo.com

联系人:刘娟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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