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0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2月5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芬河方大”)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时,公司关联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为上述授信提供共同担保。九江钢铁为绥芬河方大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0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的全资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芬河方大”)。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方大国贸拟为绥芬河方大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时,公司关联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为上述授信提供共同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大国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184.6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绥芬河方大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83.15%,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国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时,公司关联方九江钢铁为上述授信提供共同担保。具体如下:
■
被担保方绥芬河方大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83.15%,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九江钢铁为绥芬河方大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关联关系及被担保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系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持有公司38.72%股权。方大钢铁系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钢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萍钢股份51.90%股权;萍钢股份系九江钢铁控股股东,持有九江钢铁100%股权,方大钢铁系九江钢铁间接控股股东。九江钢铁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绥芬河方大系方大国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主要从事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绥芬河方大经审计的总资产40,559.41万元,负债33,726.15万元,资产负债率83.15%;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4,588.78万元,净利润7,726.45万元。
三、担保方及被担保方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为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九江钢铁向绥芬河方大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九江钢铁向绥芬河方大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2,900万元(包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3%;其中,公司(含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312,9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0%。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1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1日
至2024年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方大特钢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2月19日-20日,8:3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四)传真号码:0791-88386926;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三)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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