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6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贾建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届满六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包维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派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管理制度及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2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2月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贾建军(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倪宇泰(独立董事)、靳晓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调整后:贾建军(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倪宇泰(独立董事)、靳 坤(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上午11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管理制度及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自2018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六年届满离任。离任后贾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贾建军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贾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贾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贾建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包维义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包维义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包维义,男,196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2010年,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任审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0年-2015年,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2016年,上海日晗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2021年,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管理制度

及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内容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派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此次拟修订的管理制度中,序号1-3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决定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贾建军(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倪宇泰(独立董事)、靳晓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调整后:贾建军(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倪宇泰(独立董事)、靳坤(董事)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路1018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2日

至2024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2月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也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形式登记,信函和邮件以本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信函或邮件里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前 5 个工作日 早上 8:30-11:30,下午 2:00-5:00。

(五)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华业路 666 号北特科技证券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21-62190266-666 邮箱:touzizhe@beite.net.cn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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