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24年02月06日 02:4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账户共计6个,申请冻结金额合计为51,946,296.51元,实际冻结金额合计为2,944,640.07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11%、0.40%。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目前银行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日常结算、经营收支各类业务款项、货款结算未受实际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人员在使用银行账户时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注: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被冻结原因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河北新蓝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对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裁定冻结公司银行账户资金419,496.51元。截至目前,子公司已就上述合同纠纷一案与河北新蓝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达成民事调解,公司正积极推进该账户解除冻结事宜。

二、公司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1、经公司核查,除本次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外,公司子公司清青环保因涉及诉讼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具体如下:

2、被冻结原因

本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是因清青环保与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对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贵港市北港区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裁定冻结清青环保账户资金51,526,8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为2,525,143.56元。

三、对公司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账户共计6个,申请冻结金额合计为51,946,296.51元,实际冻结金额合计为2,944,640.07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11%、0.40%。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的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除被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运行,虽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但子公司的日常结算、经营收支各类业务款项、货款结算未受实际影响,目前银行冻结事项暂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及子公司应对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就所涉纠纷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尽快推进协商调解、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等方式逐步解除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冻结情况。

2、公司及子公司将持续关注账户被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中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受子公司清青环保与供应商/业主方合同纠纷诉讼所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涉案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案件金额为13,640.35万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原告的案件,未考虑未予明确的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事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一、累计诉讼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事项。近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情况进行了统计共计15笔,累计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13,640.35万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原告的案件,未考虑未予明确的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67%。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金额为6,984.0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56%;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金额为6,656.2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11%。现就上述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诉讼情况

(二)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诉讼情况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情况及进展(超过1,000万的诉讼)

(一)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诉讼案件诉讼情况

1、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具体内容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11月25日签订《132+180 烧结机脱硝项目工程总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约定如约履行合同义务,案涉项目工程已通烟气并调试运行。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付款,被告仍未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价款。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3,342.60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

(3)案件进展

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2、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具体内容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5月31日签订《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108㎡ 烧结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约定如约履行合同义务,被告已付工程款合计4,320万元,尚欠原告工程款1,880万元,案涉项目工程已于 2019年11月份开始调试运行。原告多次发函、派员催告被告付款,被告仍未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价款,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1,880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189.91万元(其中1,260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起算至2022年8月31日,620万元自2021年1月1日起算至2022年8月31日,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案件进展

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二)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诉讼案件诉讼情况

1、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具体内容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诉讼案件2”,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反诉,反诉诉求如下:

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为GGJT-QT-T2019/115《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x108m2烧结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技术协议》;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工程款4,320万元人民币;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被告占用工程款4,320万元人民币期间的占用利息,以4,320万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向原告支付利息,自2019年9月15日起计至工程款全部返还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止为8,326,800元;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拆除被告承包范围内的2x108m2 烧结烟气脱硫脱硝工程设备;

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3)案件进展

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2、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具体内容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诉讼案件1”,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出反诉,反诉诉求如下: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132+180 烧结机脱硝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3,730,000.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9,716,294.00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合计13,446,294.00元

(3)案件进展

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

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事项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涉及的应收账款回收,系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作为被告的诉讼主要系合同纠纷导致的反诉行为及子公司尚需支付的货款或工程款。 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涉及的诉讼事项需支付律师费及相关诉讼费用,同时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利息、违约金等情况,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2-21 龙旗科技 603341 --
  • 02-08 肯特股份 301591 --
  • 01-30 诺瓦星云 301589 126.89
  • 01-30 上海合晶 688584 22.66
  • 01-29 成都华微 688709 15.69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