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09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天工大厦A座三层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采取了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CHENG BAOHONG先生未能现场出席,因此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LIU LINGSHENG先生主持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LIU LIUSHENG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朱元军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余监事均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管、董事会秘书刘雁、证券事务代表张丹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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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梦、周大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10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5日,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1,471股,占公司总股本80,010,000股的比例为0.07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80元/股,最低价为37.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491,167.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7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7日和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1,471股,占公司总股本80,010,000股的比例为0.07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80元/股,最低价为37.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491,167.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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