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4444万股,发行价格为14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36.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065,672.1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7,934,263.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截至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公司拟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部分资金。
上述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就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葛晨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就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08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公司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4444万股,发行价格为14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36.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065,672.1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7,934,263.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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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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