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3日 03: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长赵强先生、董事、总经理刘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孙慧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鲍乡谊先生、独立董事刘文琴女士视频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先生、监事朱凯先生现场出席会议;监事周亚丽女士视频出席会议。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康继东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融资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申请豁免履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毛海龙律师、冯燕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股东大会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铁路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2,123.45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铁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5,090.3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全部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加速核心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用于铁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铁路公司新增295,00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次被担保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范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总额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海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1日

注册资本:39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兴业路1号

经营范围:铁路项目投资建设;铁路设施技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铁路设备租赁;铁路专用设备租赁、安装;铁路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仓储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铁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2.7708%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铁路公司总资产936,165.41万元,总负债520,076.77万元,净资产416,088.6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142.75万元,净利润20,481.1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铁路公司总资产1,071,051.36万元,总负债649,765.24万元,净资产421,286.12万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0,007.49万元,净利润4,498.61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情况概述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22,123.45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和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要求债务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4、保证期间: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含各种费用及其他应收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铁路公司提供担保的款项将用于铁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在公司预计2024年度新增担保总额范围内,且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可以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9,990.3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2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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