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3日 03:17 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学勤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支出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3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76,164,705股,发行价格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7,399,992.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800,754.71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266.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996,970.85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6,164,70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2,832,265.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8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拟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上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河上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存储与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4483307723)的全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尽快与海南大胜达、农商银行河上支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就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新的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6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能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过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支出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支出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另外,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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