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1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2月1日(星期四)15:30在公司总部大楼405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15一15:00 的任意时间。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景广军先生已申请辞职,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夏志宏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1,087,212,465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8,538,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17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泰山律师及李赞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2,855,3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46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5,683,5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3569%。

4、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050,2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15,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35,0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91%。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457,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8,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9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457,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8,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9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章程修正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457,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8,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9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泰山律师及李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正案》,公司拟对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12,595,201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87,212,465元变更为人民币1,074,617,26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申报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凉塘东路1335号

申报时间:自2024年2月2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剑

联系电话:0731-86407826

电子邮箱:IR@sunward.com.cn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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