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08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07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但部分条款相应变更序号,最终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05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和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唐炎钊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变更后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林朝南先生(主任委员)、张光辉先生、唐炎钊先生。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09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3日
至2024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建发合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2月22日(9:00一12:00,13:30一17:00)。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2-2932989
3、传真号码:0592-2932984
4、联系人:高玮琳、何璇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备注(回避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06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如下:
1、由每人8万元/年(含税)调整至每人12万元/年(含税);
2、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04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原担保”)开展担保相关业务。
厦门金原担保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的子公司,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厦门金原担保发生融资担保、保函担保、信用证担保等多品种业务的任意时点最高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最高余额。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厦门金原担保发生融资担保、保函担保、信用证担保等多品种业务,提请授权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市同安区云谷路36号506室之一单元
法定代表人:江桂芝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范围为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
厦门金原担保系建发股份的子公司,建发股份最终收益股份为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46亿元,净资产为3.5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0.88亿元,净利润为0.35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82亿元,净资产3.91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66亿元,净利润0.4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厦门金原担保系建发股份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厦门金原担保为公司关联方。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金原担保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定价为原则,相关担保费率、取费标准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市场水平。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展融资渠道。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4年1月1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基于此,独立董事认为:本项交易可有效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伟国、刘静、彭勇、田美坦已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亦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曹馨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03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扩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年度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开展,预估关联交易额度不代表具体年度新签合同金额。关联交易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政策变更、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执行,或低于预计金额执行合同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不作为收入预测的基础。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1月26日,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林伟国先生、刘静女士、彭勇先生和田美坦先生已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本议案亦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曹馨予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及金额,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基于此,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较为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注①: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统计口径为当年度实际签订合同总额;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统计口径为当年度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付总额。
注②: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即建发集团)的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范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与建发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建发集团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①: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即建发集团)的各个关联方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额度之日止。
注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预估2024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同类合同总额;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预估2024年度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支付总额。
注③: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1: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2: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方3: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4: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
■
(二)关联关系
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益悦”)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75,633,9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厦门益悦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厦门益悦股权结构如下:
■
厦门益悦为建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建发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建发集团部分关联方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建发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建发集团其他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定价原则为:(1)按定价部门定价执行;(2)按招标竞价执行;(3)参考市场价按所签协议价执行。
(二)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等具体事项。
(三)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公司与关联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的专业技术优势,与关联方形成优势互补进而实现业务协同,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扩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1、对于公司原有业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管理(监理)、试验检测、综合管养等),预估合计的年度关联交易合同额占同类型业务预估年度合同总额的比例不超过25%;2、建筑施工业务尚仍处于发展期,短期内将以积累业绩、夯实管理为主,培育竞争力。因此,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02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馨予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关联监事曹馨予回避表决。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关联监事曹馨予回避表决。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01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林伟国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林伟国、刘静、彭勇、田美坦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林伟国、刘静、彭勇、田美坦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黄和宾先生提名,聘任康明旭先生、方建新先生、徐辉先生、刘志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郭梅芬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长林伟国先生提名,聘任高玮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请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独立董事唐炎钊、林朝南、张光辉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等相关内容,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整合资源配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各业务板块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如下:合并党务行政中心与人力品牌中心,成立党务人事中心,主要负责公司党务、人事、行政、品牌、培训、工会等相关工作。
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实现,推动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上文第一、二、五、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康明旭: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部经理助理、监理部副经理、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里隽(厦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
康明旭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10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方建新: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2005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事业部副总经理、长沙事业部总经理、厦门建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大连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
方建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徐辉: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在读,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大连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大连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1998年进入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所长、分院院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徐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16,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刘志勋: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公路事业部总经理、机电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刘志勋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823,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郭梅芬: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内控审计中心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董事等职务。现任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大连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里隽(厦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郭梅芬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43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高玮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2000年就职于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及经理、综合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现任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高玮琳女士目前持有公司5,753,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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