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年01月27日 01:4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

北京高能环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顺”),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中色”),

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源”),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靖远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高能环顺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高能中色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鑫盛源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截至2024年1月25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79,100万元,实际为高能环顺提供担保余额为0,实际为高能中色提供担保余额为20,093.92万元,实际为鑫盛源提供担保余额为6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57,2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9.0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036,1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71%。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7,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为5,000万元,授信期限至2024年12月7日,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能环顺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高能中色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7,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为5,000万元,授信期限至2024年12月7日,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高能中色其他股东未为上述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盛源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9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鑫盛源拟将其房产抵押用以申请上述贷款。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900万元,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鑫盛源其他股东、法定代表人赫东波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鑫盛源其他股东李爱杰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45,70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29,6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616,1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靖远高能、鑫盛源提供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其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根据《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仪征高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1,000万元调剂给高能环顺、3,700万元调剂给高能中色。综上,本次为靖远高能、高能环顺、高能中色、鑫盛源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77886570XE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靖远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名称:北京高能环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D8GY0C

法定代表人:高国庆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格吉路7-151号

成立时间:2018年7月3日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境治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高能环顺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公司名称: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7948544376

法定代表人:李爱霞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电投永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侧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批发零售。

高能中色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约50.74%的股权,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9.26%的股权。高能中色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公司名称: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082362186M

法定代表人:赫东波

注册资本:4,689.15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7号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磁性材料生产;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鑫盛源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赫东波持有其40%的股权,自然人李爱杰持有其9%的股权。鑫盛源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靖远高能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保证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高能环顺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高能中色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保证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四)鑫盛源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全部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鑫盛源其他股东、法定代表人赫东波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鑫盛源其他股东李爱杰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2024年1月26日,上述综合授信、贷款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3年9月30日,靖远高能、高能环顺、高能中色、鑫盛源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19%、44.28%、63.82%、47.08%,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靖远高能、高能中色的资产负债率下降到70%以下,高能环顺、鑫盛源的资产负债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高能中色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高能中色其他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高能中色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鑫盛源其他股东李爱杰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其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鑫盛源本次申请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鑫盛源其他股东、法定代表人赫东波为鑫盛源本次申请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方是为满足集团内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实现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6,077,097票,反对6,226,03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773,161.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7.0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767,656.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6.47%;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57,2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9.0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036,1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7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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