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福蓉转债”可选择回售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1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2月7日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16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福蓉转债”。截至目前,“福蓉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公开发行了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福蓉转债,债券代码:113672),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4亿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福蓉转债”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福蓉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福蓉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为: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相关证券监管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即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可转债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该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福蓉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0.30%,计算天数为195天(2023年7月18日至2024年1月28日),利息为100*0.30%*195/365=0.16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16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72”,转债简称为“福蓉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四)回售价格:100.1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福蓉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2月7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福蓉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福蓉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2255381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福蓉转债”回售期停止转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触发了“福蓉转债”附加回售条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对“福蓉转债”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触发了“福蓉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回售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福蓉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福蓉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现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福蓉转债”将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期间停止转股(但可以继续交易),并于2024年2月5日开市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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