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20日 02:3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刘勇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公司整体市场资源,并分管精细化学品和粘结剂相关业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勇标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议,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年1月20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枣庄振兴炭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不含税),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1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年1月20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0日

刘勇标先生,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东莞清溪高力电池厂,任技术部工艺员;2003年8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开发部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经理;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22年11月,就职于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总监、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市场总监、总经理助理。刘勇标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委员会经审议认为:刘勇标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议,一致同意提名刘勇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勇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公司整体市场资源,并分管精细化学品和粘结剂相关业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0日

刘勇标先生,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东莞清溪高力电池厂,任技术部工艺员;2003年8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开发部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经理;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22年11月,就职于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总监、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市场总监、总经理助理。刘勇标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与枣庄振兴炭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炭材”)和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茵地乐”)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关联方振兴炭材和茵地乐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振兴炭材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不含税),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茵地乐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因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3年度向振兴炭材采购原材料不超过20,000万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56.50万元(不含税),未超过上述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与生产情况,并结合对其2024年度业务情况的分析预测,公司预计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统计截止日期为 2024年1月18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振兴炭材

2、茵地乐

■■

注:2023年1-9月/末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1、振兴炭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韩钟伟先生担任振兴炭材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刘芳女士担任振兴炭材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之规定,振兴炭材为公司关联法人。

2、茵地乐

自2024年1月19日起,茵地乐董事长刘勇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之规定,茵地乐自2024年1月19日起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振兴炭材、茵地乐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前期与关联人同类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关联人的交付能力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振兴炭材系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超高功率电极材料用高品质煤系针状焦产品,其在原材料采购、工艺技术开发、副产品销售及管理团队建设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能够为公司负极材料产品获得长期、稳定、高品质的原材料针状焦提供战略保障。

茵地乐系一家从事锂离子电池专用粘结剂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锂离子电池材 料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适用于负极材料、隔膜与粉体材料的粘结剂产品,产品已获得国内下游动力电池客户及新能源汽车厂商认可,能够保障公司涂覆材料粘结剂的稳定供应。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与生产情况,并结合对2024年度业务情况的分析预测,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振兴炭材和茵地乐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不超过3,000万元(不含税)和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本次关联交易将参考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交易原则,不会发生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参考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销售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五、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参考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枣庄振兴炭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不含税),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璞泰来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保荐人,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璞泰来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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