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43,1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43,19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因2024年1月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号),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飞激光”)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90,652股,并于202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71,371,956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95,162,60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7,273,278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1.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889,330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8.8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030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143,19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0%。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月29日(因2024年1月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其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数为1,143,192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因2024年1月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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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030名,详见公司202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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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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