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至微”)、上海至嘉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嘉半导体”)、上海波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信息”)。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系统集成、合肥至微、至嘉半导体、波汇信息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合同》,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0,991万元;本次公司为合肥至微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21,535万元;本次公司为至嘉半导体提供担保金额为6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47,583万元;本次波汇科技为波汇信息提供担保金额为2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6,2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系统集成、波汇信息、合肥至微、至嘉半导体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6.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8.5亿元。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和2023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近日,因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系统集成、合肥至微、至嘉半导体、波汇信息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合同》,波汇科技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0,991万元;本次公司为合肥至微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21,535万元;本次公司为至嘉半导体提供担保金额为6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47,583万元;本次波汇科技为波汇信息提供担保金额为2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6,2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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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为2022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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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为2022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上海至嘉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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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为2022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上海波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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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为2022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债务人: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债务人: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至嘉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陆亿叁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5)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4、《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债务人:上海波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2023年6月27日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68)。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21,65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7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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