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6日 02:0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0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香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05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海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0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深圳证监局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讨,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二、实施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坏账准备计提不审慎

你公司未对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未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的影响和个别客户信用风险情况对相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关知识,并对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总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针对“未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的影响和个别客户信用风险情况对相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存在的问题,公司后续将严格执行《应收款项催收考核办法》,落实应收账款的管理责任,业务部门积极跟踪并催收客户应收账款,及时反馈客户信用风险和坏账风险,并开展客户信用评价和资信评级;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应收账款并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趋势,及时预警坏账风险,多层面充分的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的影响和个别客户信用风险情况,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对相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整改时间: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余在2023年年报编制时补充完成,后续将保持持续规范运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人员

(二)部分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

你公司部分工程项目的履约进度计算不准确、计划成本更新不及时,导致相关收入核算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十二条及相关应用指南的规定。你公司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对运营项目的技术服务费计提不充分,导致相关成本核算不准确。

整改措施:

1.公司已组织了财务管理中心与项目工程中心、造价部的专题会议,对部分工程项目的履约进度计算不准确、计划成本更新不及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改:

每月末项目工程中心各项目部进行存货自盘,如有差异,及时反馈并进行相应调整;每季末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各项目进度情况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实地盘点,如需,则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实地盘点,年度内确保每个工程项目均有实地盘点。以上措施对库存、领用和实际投入工程使用的材料数量进行核实,以确保项目履约进度计算的准确性。

当计划成本变化达到公司规定的调整标准时,季度内对计划成本进行更新调整,并在年终时根据项目履约实际情况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对在建工程计划成本进行梳理修订,确保计划成本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针对部分合同履约过程中增加的合同外大额工程量,将加强与业主方的沟通工作,提前预计成本可能发生的变化情况,确保计划成本调整的及时性;同时,就上述增加的大额工程量,及时与业主方协商、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独立核算,进而提高项目履约进度计算的准确性。

财务管理中心同时也加强工程类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安排财务人员深入项目流程,并定期对项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总成本的差异进行分析,针对发现的差异情况与项目工程中心建立预警沟通反馈机制,由项目工程中心督促项目部及时说明反馈,并提交工程量变更产生的补充协议或现场签证汇总单等资料,以确保计划总成本更接近并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状况。

2.针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对部分运营项目的技术服务费计提不充分,导致相关成本核算不准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已组织财务管理中心核算会计全员学习,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专业技能,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公司将对财务核算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核查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整改时间:2023年年报编制时补充完成,后续将保持持续规范运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人员

(三)特许经营权摊销不准确

你公司部分PPP项目分别确认主项目与附属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但个别附属项目无法独立收取费用,未与主项目在相同期限内进行摊销,导致特许经营权摊销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第十七条及相关应用指南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已组织了财务管理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的专题会,对“部分PPP项目分别确认主项目与附属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但个别附属项目无法独立收取费用,未与主项目在相同期限内进行摊销,导致特许经营权摊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按照与主项目相同的期限进行摊销,同时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及业务部门的沟通,充分获取信息以准确反映业务实质,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紧密联系,对业务活动实质做到充分了解,切实提高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同时,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从而提升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

整改时间: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后续将保持持续规范运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人员

(四)三会会议记录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资金管控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整改措施:

1.公司已组织证券发展部工作人员学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后续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备三会会议记录,完整地记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相关人员发言要点。

2.公司已组织证券发展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现行制度,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档案管理的认知理解。

整改时间:后续将保持持续规范运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

3.公司将严格执行《因公借款管理办法》、《报销支出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付流程,明确分级审批权限,核查薄弱环节及不规范情形。就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强化相关制度执行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长期加强落实资金管控和内部审计监督相关内控管理工作,确保资金计划科学合理、过程审批到位,业务流程规范,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防范,保障公司资金管控安全。

整改时间:2023年年报编制时补充完成,后续将保持持续规范运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人员

三、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本次整改对公司未来高质量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积极参与由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主办的关于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其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提高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及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后续公司管理层、财务管理中心及证券发展部将深入加强与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的联动协作工作;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并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及资金管控,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有效性。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强化健全公司治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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