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涉及连云港嘉澳,关联监事傅俊红女士、徐韶钧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监事傅俊红女士、徐韶钧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连云港嘉澳除外)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05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对象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连云港嘉澳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因此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
● 计划担保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连云港嘉澳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8亿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连云港嘉澳的各项经营业务顺利开展,拟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8亿元。担保业务包含以下类型:
1、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直接为连云港嘉澳提供担保;
2、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连云港嘉澳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1)公司为连云港嘉澳预计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
上述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具体融资和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4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连云港嘉澳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增资事项,因此本次担保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视被担保对象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健先生、沈颖川先生、章金富先生和王艳涛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连云港嘉澳
法定代表人:沈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27RCAU6F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大楼419房间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连云港嘉澳为本公司子公司,本公司及嘉澳新能源持有其57.84%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连云港嘉澳总资产1,320.21万元;总负债86.89万元;净资产1,233.32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6.67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连云港嘉澳总资产67,038.48万元;总负债7,092.04万元;净资产59,946.44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3.1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预计2024年度连云港嘉澳提供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连云港嘉澳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连云港嘉澳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公司为连云港嘉澳2024年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连云港嘉澳提供担保,关联董事沈健先生、沈颖川先生、章金富先生和王艳涛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项关联担保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总额21.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35%;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4.49亿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04%;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3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0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经营需要,2024年度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能物流”)拟向公司提供服务总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的运输服务。
● 宏能物流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健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4,773,463.96元(不含税金额)。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主要生产原料和产成品均为液体,交通运输工作量大,公司关联方宏能物流与公司同在浙江嘉兴桐乡市,是国内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规模型物流企业,在行业内较具影响力,因公司产成品和原材料运输需要且公司营收持续增长,在遵循市场化方式的公允定价原则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24年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能物流”)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健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宏能物流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46337873C
成立时间:2003年2月14日
注册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发展大道2650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家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无船承运业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宏能物流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风险和责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宏能物流总资产11,069.59万元、净资产916.17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95.74万元、净利润107.75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内,宏能物流拟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服务总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宏能物流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和租赁车辆服务,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本次交易不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无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10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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