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0日 01: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0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于2024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光澜新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重庆光澜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光澜新能源”)向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北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31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15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爱众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定于2024年1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仁爱楼五楼九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0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于2024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光澜新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重庆光澜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光澜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0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1.李光金,男,独立董事候选人,58岁,汉族,民革,博士,曾在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曾任四川联合大学管理工程系科研秘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副系主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四川大学财务处处长,四川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省商会副会长。目前在四川大学商学院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已于2006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8年9月11日起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李光金已出席公司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均投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14点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仁爱楼五楼九号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请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

收件人:汪晶晶

联系电话:0826-2983049

邮政编码:638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光金

2024年1月10日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0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重庆光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澜新能源”);

光澜新能源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光澜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1.3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推进公司全资孙公司光澜新能源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公司拟为光澜新能源向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北支行申请的攀华集团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定资产贷款1.31亿元提供担保。

2024年1月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光澜新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光澜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MACN61BR6X

3.成立时间:2023年6月

4.法定代表人:周小曦

5.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科义路96号(3-220室)

6.注册资本:35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

8.股东情况: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光澜新能源总资产1009.98万元,净资产1009.98万元,负债0万元;2023年6-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2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公告日,上述担保的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担保人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光澜新能源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光澜新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1%;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3%。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计入累计担保金额中)。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仁爱楼5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5日

至2024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25日8点30-11点30

(二)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826-2983188、2983049

2、联系传真:0826-2983117

3、联系人:苏银川 汪晶晶 郑思琴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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