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5号)。
对此,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此前投资中国重工受损的股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索赔。事实上,除了中国重工以外,最近还有*ST太安、荣联科技、保利联合、延华智能、如意集团、首航高科、西陇科学、思美传媒、未名医药、*ST围海、江特电机、ST富润、新潮能源、*ST华仪、宜通世纪、星星科技等股票索赔的线索征集也正在进行当中,相应受损的广大股民朋友可予以积极关注。
中国重工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12月21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重工;证券代码:601989)发布公告称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26号)。
经查明,中国重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多计利润7,181.24万元,2019年多计利润10,711.29万元,2020年少计利润12,200万元。上述事项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会议文件、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 太安被行政处罚,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3年12月26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太安;证券代码:002433)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
经查明,太安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至2021年,康爱多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等方式,虚增存货、利润。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存货64,800,000元、140,610,000元、114,950,000元103,189,525.66元。2018年至2020年,太安堂及其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以下,简称宏兴制药厂)通过虚增药品销售价格的方式虚增收入、利润。2018年至2020年各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612,307.69元、10,078,484.67元、5,003,302.21元。通过上述方式,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利润65,996,384.68元、143,712,582元、115,928,145.58元、103,189,525.66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08%、115.79%、304.72%、12.25%,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至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018年至2022上半年,太安堂及其子公司通过预付设备采购款、预付药品采购款、支付林下参采购款等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64,846,419.70元、205,265,742元、276,554,699.08元、269,269,391.59元、161,129,919.70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22%、3.80%、5.10%、5.87%、3.61%。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相关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太安堂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10日至2023年9月1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9月1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荣联科技被处罚,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3年12月29日,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荣联科技;证券代码:002642)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4号)。
经查明,荣联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吴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2020年4月3日至2023年1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保利联合涉信披违规被处罚
2023年12月29日,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保利联合;证券代码:002037)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3〕4号)。
经查,保利联合涉嫌违法的事实为,2019年至2021年期间,保利联合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同日签订了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保利联合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其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保利联合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保利联合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盈亏发生变化。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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