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03日 02:5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0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0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会议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会议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90,85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 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1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3日、2023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09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有9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0.5亿元;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3亿元;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4亿元;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1.5亿元。

注2: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合计净流入约0.60亿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以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并发表意见:

本次以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联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三)《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拟将“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4年1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公司有9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0.5亿元;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3亿元;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4亿元;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1.5亿元。

注2: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合计净流入约0.60亿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拟将“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由于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时间较长,项目消防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施工方案需要重新设计、修改,同时物料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项目处于装修状态,尚未达到使用条件,预计2024年末装修完毕并投入使用。公司综合考虑“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二)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对该募投项目实施难度预估不充分,仓储选址要求的标准较高、项目所需的物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同时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项目实施的整体进度比原计划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综合考虑“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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