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01月03日 02:4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属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聚合顺鲁化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4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聚合顺鲁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43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和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所属3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其中为聚合顺鲁化提供的担保分别不超过8亿元。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为保障聚合顺鲁化在建项目建设,公司提供担保合计19,435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

(三)担保变更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补充合同,对2022年11月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四)担保到期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到期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聚合顺鲁化

1、公司名称: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3、法定代表人:傅昌宝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持股35%,温州君丰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担保额度:19,435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 (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 (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保障聚合顺鲁化在建项目建设需要所进行的担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聚合顺鲁化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整体风险可控。通过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93,4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1%,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永昌”,原名“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4,300,8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0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永昌持有公司股份34,868,5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05%。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永昌计划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9,466,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自2023年6月18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保证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海南永昌已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432,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2.989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本次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为6,2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1.9901%;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为3,152,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998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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