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年01月03日 02:4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1号)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9.0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614.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92.8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1.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日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014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41.7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1.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17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二)2023年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银行账号33050165653509288888、3305016565350955667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银行账号3371020510120100086199)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上述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结余本息76,470.8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1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有人民币328,000元“新港转债”转换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36,298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9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新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68,807,000元,占“新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111%。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共有人民币142,000元“新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5,711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9%。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20%、第六年为3.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号文同意,公司36,913.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发行的“新港转债”自2023年9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9.18元/股,最新的转股价格为9.0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5元(含税),自2023年6月5日起,“新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新港转债”转股期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共有人民币142,000元“新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5,711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有人民币328,000元“新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36,298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9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新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68,807,000元,占“新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111%。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3122625

联系邮箱:xzg1129@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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