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H座3层306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杨照宇(公司董事长刘溪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过半董事推选董事杨照宇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2,541,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102,467,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7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4、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长刘溪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487,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74%;
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7663%;
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23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487,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74%;
反对5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89%;
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7663%;
反对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0707%;
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6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伊超律师和邓淅元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4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4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9日
7、出席/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H座3层3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信函或邮箱在2024年1月3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3日8:3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H座3层董秘办。
4、联系方式: 电话:010-64656586
传真:010-64656585
邮箱:admin@kangufen.com
联系人:董成龙
5、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12”
2.投票简称为“凯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关联交易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4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