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以墨
“专网通信”系列案件仍在持续发酵中。昨日,作为涉案上市公司之一的恒宝股份(002104)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良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出索赔。此外,另一家A股上市公司ST摩登(002656)则再次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书》。
恒宝股份年报造假正式被罚
昨日,恒宝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281.7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939.50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6.0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959.0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证监会决定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徐霄凌、陈妹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ST摩登再遭立案调查
12月13日晚间,ST摩登(00265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该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往回追溯,在2022年1月17日ST摩登也曾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该处罚称,ST摩登等存在违法事实包括:一、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初次被处罚之后,受损股民对ST摩登发起民事证券索赔,目前,广州中院已有一审判决判定ST摩登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损失
维权律师分析认为,购买过上述公司股票的下列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
一、恒宝股份: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9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恒宝股份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二、ST摩登:根据一审判决,在2018年04月12日至2020年01月0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0年1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摩登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以及部分在2023年12月13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12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ST摩登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况之一,可在“索赔通”公众号(suopeitong)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符合初步条件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损失(是否胜诉最终均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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