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财银社
2019年1月,央视播放《红色通缉》新闻专题片。专题片介绍,2001年10月,震惊全国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案发。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伙同继任的两任行长余振东、许国俊贪污公款美元6221.73万余元、港元3.63亿余元、德国马克146.1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5亿余元、港元2000万元、美元1.26亿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
12月13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许国俊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许国俊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至此,被称为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贪污案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全部违法人员都受到了法律制裁。
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为了加强管理,将全国1040处的电脑中心,统一成了一套系统,集中设置在33个中心。
统一联网之后,电脑中心显示出了一个重大问题,总账目上少了8000万美元,没过多久,又飙升到了4.83亿美元,全部缺少的项目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超过了40亿。
由于数字过于巨大,以至于工作人员还以为,是电脑系统出现了技术故障。不过,经过几番复算之后,结论仍然相同,一共缺了4.83亿美元。
于是,工作人员马上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上级。
由于当时的系统仅显示总账目亏损,并没有具体显示是哪个分行出了问题,于是,为了不打草惊蛇,相关人员便展开了调查。
后来,通过对账目的分析,案发范围也在逐渐缩小,刚开始把目标定位了广东省,最后,锁定到了江门市下属的开平市。
但就在这时,中行开平支行的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突然失踪了。“事出反常必有妖,人若反常必有刀”。他们三个人在这种关键时刻突然消失,明显有着巨大的怀疑。
于是,对此,广东中行总部马上对县级支行的权限进行了收缩,并且,全部切断了基层银行直接与境外资金汇划的所有渠道。
2001年10月15日凌晨3时,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出具了书面材料,正式向广东省公安厅报了案。
后来,上级在看到这起案件的情况反映之后,气愤不已,立刻要求有关部门严查此案。
2002年春节刚过,由中纪委牵头,包括公检法、银行等各方面的人员,总共调动了六七百人,组成了庞大的工作组、进驻开平、展开全面且深入的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开平案的真相也逐渐浮出了水面。
这些起案件的主犯,有三个人,分别是中行开平支行的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
首犯是许超凡,也就是他们三人当中第一个当行长的。
许超凡
许超凡年仅30岁时,便当上了中行开平支行的行长,在当地显赫一时。
从1993年开始,许超凡就利用职务之便,假借开平中行客户的名义,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了大量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本来他是想用客户的钱挣钱的,但结果血本无归,就他一个人就亏损了一亿多美金。
另外,许超凡还沉迷于赌博,后来,许超凡的司机被抓之后,表示,他曾经有一次陪许超凡到澳门赌场,许超凡刚赌了4个小时,就输了6000多万人民币,由此可以推测,那个时候,许超凡已经无法无天了。
后来,许超凡又与手下的副行长余振东、下属公司经理许国俊联手,先后从银行账户中拆借大量资金,以贷款名义转出到了香港的潭江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下。
很明显,潭江实业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就是他们三人的白手套。
潭江实业的注册人是许超凡的堂兄许日成,但实际上,是由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三人共同控制的。
这三个人似乎早有预测可能有一天会被发现。于是在1994年的时候,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三人的妻子,通过假离婚、假结婚获取了美国绿卡,然后通过离婚、复婚等方法,帮助许超凡他们三个人也获取了绿卡。
之后,他们三人的妻子,孩子便定居在了美国,徐超凡他们三人,继续留在了国内。
1998年以后,这三人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大量的资金也越来越频繁地涌向境外。
自1998年至2000年这两年时间内,许超凡等3人,将16笔款利用假贷款的方式,再次转移至了潭江实业,进而又转到了海外的私人账户,总额高达7500万美元。
后来,许超凡升任为了中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的处长,余振东、许国俊相继接替了他行长的位置,三个人继续勾结,贪污钱财,进行转移。
直到2001年被发现,三任行长在任的8年时间里,转移资金竟高达40多亿人民币。
2001年10月13日晚,预感到大事不好的许超凡当即打电话告诉余振东、许国俊。
之后,三人出逃至香港,随后转移到加拿大,最后逃到了美国。
到了美国后,许超凡等人与各自的妻子会合,从此,这三家人隐姓埋名、各奔东西,踏上了北美的逃亡之路。
案发一周之后,公安部门向国际刑警组织提供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的逮捕决定书。
国际刑警组织也迅速发出了红色通缉令。之后,公安办案人员,多次赶赴美国,与美国相关部门商谈这起案件的协助事宜。
2002年12月17日,在经过一番商讨之后,美国内华达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签发了对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三人的逮捕令。
两天之后,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国当局,以涉嫌欺骗手段获取签证罪逮捕。2004年9月下旬,许国俊在美国堪萨斯州的一个小镇上被捕。
2004年10月初,许超凡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一个小镇公寓里成功被捕。
后续针对这起案件,中国和美国展开了一年多的交流,当时是没办法直接遣返的,因为他们三个人已经是拿着美国绿卡了。
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正式受审。余振东是他们三人当中第一个受审的,后来,由于主动交代有关的犯罪事实,最终获得了减刑处理,原来被控5项罪名,最后美国法院只认定了欺诈罪一项罪名,并且判了144个月的监禁。
宣判之后,余振东没有上诉,也没有提出诉讼之外的其他请求。他态度比较好,自愿遣返,接受中行贪污案的受审。
2004年4月16日,余振东被遣送回中国。
余振东被遣返回国
他也成为了中美建交以来第一例经过美国国内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执法人员,押送回来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
另外,余振东的妻子于绪惠,她的美国国籍和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了。但是,他最后选择和三名未成年子女滞留在了美国。
2006年3月31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余振东被判刑
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
而许超凡和许国俊,选择了和余振东恰恰相反的道路。尽管中方提出,如果他们两个愿意被遣返回国领刑,刑期不会超过20年,但这两个人仍然拒绝被遣返。
后来,经过中方的一再努力,2009年,许超凡和许国俊二人在美国被判处了25年的有期徒刑。
在执法合作的强大压力之下,许超凡终于有所动摇了。
2018年7月11日,在我方一番努力之下,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许超凡被遣返回国
针对许超凡,2021年2月25日,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许超凡案。后来,在10月13日的时候,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赃款进行追缴。
许超凡被判刑
后来,办案机关和中行从境内外追回了涉案资金20多亿人民币。
至此,余振东、许超凡都被遣返回国接受了审判,最后就剩许国俊一人了。
虽然许国俊一直拒绝遣返,但中方是不会放弃的,一定要把他抓回来,进行审判。
终于,2021年11月14日,经过咱们的共同努力,外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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