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正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06名激励对象归属6,635,195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6日发出。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YU W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635,195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06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YU WANG先生、Keith D. Kepler先生、王志刚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56,319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000股。
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33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S”或“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有6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有9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无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F”。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64,950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
上述需要作废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326,269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YU WANG先生、Keith D. Kepler先生、王志刚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635,195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6,575,19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0,0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4,006.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962.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4.50万股。
(3)授予价格:14.11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555人,预留授予3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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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授予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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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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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中,个人绩效分为“S”、“A”、“B”、“C”、“F”五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所属类别,按比例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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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晓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7月4日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12月1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7,006,676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9)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3年6月16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591,688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0)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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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剩余的276.50万股未授出,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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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635,195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0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8月2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6日。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2年授予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7月22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19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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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办理完毕,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441名,其中37人离职,333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S”或“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100%;有6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80%;有9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50%,无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F”。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221,269股作废失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待归属的激励对象共3名,其中1人离职,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50%,无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F”。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05,000股作废失效。
上述人员获授的共4,326,269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404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06名激励对象归属6,635,195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0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35,195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1年8月27日
2、归属数量:6,575,195股
3、归属人数:404人
4、授予价格:14.11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1、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PENG LIAO(廖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离职手续;2、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新增认定杜鑫川先生、李慧女士、梁景洪先生、王万林先生、吴强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3、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披露《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变更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王志刚先生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工作分工调整,申请辞任总经理职务,改聘为公司副总经理。
据此对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中的职务信息做更新,上述人员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作调整。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2年7月22日
2、归属数量:60,000股
3、归属人数:2人
4、授予价格:14.11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3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无人因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40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晓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1年7月4日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2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12月1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7,006,676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九)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3年6月16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591,688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十)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37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56,319股;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000股。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33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S”或“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100%;有6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80%;有9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50%,无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F”。应当作废上述激励对象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64,950股。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50%。应当作废上述激励对象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调整为404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调整为2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26,269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核心技术人员PENG LIAO(廖鹏)先生离职,其负责的工作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究院副院长熊得军先生负责,因此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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