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力锂能”)于2023
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一、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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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监事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仍在期的情况(含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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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金额为12,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中划转理财资金,并接收返还的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101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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