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04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2.59元/股),已触发“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博杰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拟本次不行使“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5月4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11月3日,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2.59元/股),已触发“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5月4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公开发行了52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杰转债,债券代码:127051),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6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54号”文同意,公司52,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杰转债”,债券代码“127051”,转股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7年11月16日。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实施了调整,目前转股价格为61.8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7日、8月1日及2023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博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060,2023-044)

二、“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不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2.59元/股),已触发“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博杰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拟本次不行使“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5月4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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