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0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11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余元康先生、陈恩乐先生、陈一军先生、余谷峰先生、陈科军先生、余谷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扣祥先生、沈颖程先生、俞德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瑜先生、沈美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光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元康先生,1946年12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5月至1984年2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历任工人、副厂长;1984年3月至1992年11月,就职于宁波市江东日化厂,任厂长;1992年5月至1999年8月,兼职于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任厂长、副董事长;1995年12月至2004年2月,兼职于宁波市江东力达金属制品厂,任厂长;2008年11月至2017年7月,兼任宁波市镇海野马电池配件有限公司监事;1996年5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宁波市力达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达电池”),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有限”),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任董事。

陈恩乐先生,1946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5月至1964年11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任工人;1964年12月至1969年3月,参军服役;1969年3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历任干部、厂长,其中1992年6月至1996年7月,兼任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董事长;2002年3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宁波双鹿电池有限公司(原宁波电池总厂),任总经理、副董事长;1993年11月至2006年12月,兼职于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

陈一军先生,197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12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宁波轻工业品联合经营部;1998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宁波市电池电器进出口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长。

余谷峰先生,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1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宁波市江东日化厂,任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总经理。现兼任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宁波市镇海区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常委,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宁波市镇海区工商联主席。

陈科军先生,1977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9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余谷涌先生,1977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8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扣祥先生,1966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就职于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中学,任化学教研组教师;1990年9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任电池工业杂志社主编;2007年12月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能源学院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任电池信息和标准中心主任。

沈颖程先生,1968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0月至1988年8月,就职于宁波农药厂,任电工;1988年9月至1993年9月,就职于宁波市汽车拖拉机配件供应公司,任业务员;1993年10月至1999年5月,就职于宁波开发区中技物资设备公司,任项目经理;1999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任首席合伙人、负责人。

俞德昌先生,197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杭州分所所长。俞德昌先生1996年8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9月2013年12月任宁波国信震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曾用名: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合伙人;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分所负责人;2018年1月至今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分所负责人;2023年2月至今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瑜先生,198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9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科员、生产部副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生产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沈美芬女士,198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科员;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企管部经理、监事;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企管部经理、监事。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光平女士,198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9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科员、一车间主任;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历任一车间主任、五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元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陈恩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陈一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余谷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陈科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余谷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六人,系一致行动人,其中余元康与余谷峰系父子关系;余元康与余谷涌系父子关系;余谷峰与余谷涌系兄弟关系;陈恩乐与陈一军系父子关系;陈恩乐与陈科军系父子关系;陈一军与陈科军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

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23年11月15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磊

联系电话:0574-86593264

传真:0574-86593270

EMAIL地址:dsb@mustangbatter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光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徐光平女士作为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徐光平女士,198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9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历任科员、一车间主任;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一车间主任、五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光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瑜、沈美芬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一军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马扣祥、沈颖程、俞德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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