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并根据解释第16号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具体调整如下表: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晓虹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晓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晓虹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1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365.46万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121.82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87.2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65.4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487.28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事项的变更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对《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2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86号浩辰大厦6楼会议室(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86号浩辰大厦6楼会议室(一)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持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至ir@gstarcad.com)的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邮件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11月13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怀谷、孙益敏
联系电话:0512-62880780
电子邮件:ir@gstarcad.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86号浩辰大厦6楼会议室(一)
邮政编码:215123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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