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总体工作安排,暂不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上述事项及其他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监事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和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将调整常年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调整后,公司常年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4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数量为84,931,851股,占公司总股本30.217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87号)核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266,667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949号)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10,8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81,066,667股。首发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10,800,000股,合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0,266,66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81,0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7,387,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912%。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93,679,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088%。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4,931,851股,占公司总股本30.217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超,在其所持股份解限后将遵守董监高相关持股规定及其承诺“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此外,截至信息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43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注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晓俐截至信息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4,1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五)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久光电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日久光电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久光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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