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11日 02: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克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3-046)。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3-047)。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23-048)。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9)。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议调整公司董事,推荐姜有军先生、连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牛济军先生、马卫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更换公司董事,提名姜有军先生、连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姜有军,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经济师。曾任甘肃省盐锅峡化工总厂生产技术部助理工程师、工艺主管,劳动人事部副部长、部长;曾任甘肃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甘肃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连 鹏,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会计师。曾任甘肃玉门市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羊沟水电站财务部主任;曾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主任科员;曾任本公司内控风险管理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有军先生、连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情况说明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总经理牛济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其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牛济军先生的辞职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牛济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牛济军先生将在本公司的分公司担任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牛济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有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被提名人简历如下:

姜有军,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经济师。曾任甘肃省盐锅峡化工总厂生产技术部助理工程师、工艺主管,劳动人事部副部长、部长;曾任甘肃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甘肃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姜有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姜有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说明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马卫东先生、牟访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其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卫东先生、牟访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马卫东先生将在本公司的分公司担任职务;牟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马卫东先生、牟访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新军先生、王赟先生、李宗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被提名人简历如下:

1.张新军,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审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王 赟,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农艺师。曾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业管理部主任;曾任本公司下河清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勤锋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3.李宗国,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农业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条山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曾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甘肃农垦张掖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张掖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张新军先生、王赟先生、李宗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张新军先生、王赟先生、李宗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7日

至2023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10月26日9:00至11:30、14:30至16:30在公司证券法务部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联系人:韩海芳 范可奕

3.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931-8857057 传 真: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0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监事辞职及增选监事的公告》(2023-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增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崔伟女士的辞职报告。崔伟女士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崔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崔伟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崔伟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崔伟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崔伟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马智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被提名人简历:

马智福,男,回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条山分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监察审计部部长;曾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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