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7日电 沙钢集团7日发布声明称,相关媒体发布的8位股东集体离场信息纯属无中生有,要求相关媒体立即删除此错误信息。如因发布上述错误信息造成商誉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媒体侵权责任的权利。
来源:沙钢集团公众号
沙钢集团提到,近期,相关媒体发布公司8位股东集体离场的不实信息,对其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中新经纬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沙钢集团投资人在2023年9月25日发生变更。投资人名称变更前后整体保持一致,仅“李新仁”变更为“李长春”,“吴永华”变更为“陆养珍”,其余名称未发生变化。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开资料显示,沙钢集团1996年成立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注册资本为45亿元。目前,沙钢集团在江苏省、辽宁省、河南省拥有5家钢铁生产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公司产品销售等。另外,沙钢集团在非钢产业投资的主要领域有资源环境、贸易物流、金融产业、新材料、服务业等五大类,累计投资金额数百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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