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年09月20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鹏富”),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科”),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高能鹏富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续授信担保额度4,2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4,800万元;

本次为江西鑫科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综上,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实施后,续授信担保额度不会导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增加,新增授信担保额度导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增加24,800万元。

截至2023年9月18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高能鹏富提供担保余额为47,840万元,实际为江西鑫科提供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7,4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9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46,3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5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能鹏富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7,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科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敞口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45,70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29,6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616,1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高能鹏富、江西鑫科提供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其担保预计范围内,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高能鹏富提供的担保预计剩余额度为54,000万元,为江西鑫科提供的担保预计剩余额度为277,1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5914948739

成立时间:2012年4月9日

注册资本:3,807.5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霍成立

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危废来源为:含铜、镍表面处理废物、含铜、镍电镀污泥、含铜废物、含镍废物、铜镍冶炼烟道灰,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为铜冶炼、铅冶炼工业炉渣),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校企合作服务;产学研服务;实习实训服务等技术服务;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购销。

高能鹏富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名称: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7MA35J7P41B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柯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鑫科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高能鹏富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高能鹏富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江西鑫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综合授信、贷款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3年6月30日,高能鹏富、江西鑫科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25%、87.09%,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高能鹏富、江西鑫科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上述公司未来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方是为满足集团内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实现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6,077,097票,反对6,226,03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742,957.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6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737,35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05%;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7,4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9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46,3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59%;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长春市固废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今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经招标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厂200吨/天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

一、中标基本情况

1、服务范围: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厂200吨/天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

2、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餐厨垃圾处置服务、餐厨厂区管理及填埋区封场维护服务,本项目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服务参照《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和《长春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36个月),负责本项目约定的全部运营工作;

6、中标金额:人民币74,970,000.00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

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将尽快与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洽谈签订上述项目合同事宜。该项目的中标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尚未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与招标人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上述项目实施可能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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