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B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赵瑞宾先生、董事赵瑞杰先生、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饶水源先生,独立董事何法涧先生、刘松先生、傅江女士、陈燕生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涂翀鹏、包诗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5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回购并注销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2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24,000元至585,082,046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2023年10月31日)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曲美家居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4、联系电话:010-84482500
5、传真号码:010-84482500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