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信托产品名称: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庚泽1号”)、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圆融1号”)、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聚金1号”)
2、委托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技术”)
3、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
4、购买金额:公司购买庚泽1号10,000万元、圆融1号5,000万元、汇聚金1号5,000万元,微光技术购买圆融1号3,000万元
5、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全部兑付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8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单笔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进行的委托理财为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6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2-035)。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4日购买了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庚泽1号10,000万元、圆融1号5,000万元、汇聚金1号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于2023年6月13日购买了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产品已到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
二、上述逾期兑付信托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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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进展情况:(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2)公司已就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事宜与中融信托多次进行了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融信托方面的正式文件回复,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中融信托尽快兑付本金及投资收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已/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正在积极联系各相关方,督促中融信托尽快向公司及子公司兑付已到期信托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通过各类法律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潜在损失,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后续公司将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全部兑付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回的中融信托信托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收回的中融信托信托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40,751.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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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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