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年09月16日 05: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88177 证券简称: 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56

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或“公司”)拟与关联方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百奥泰将提供工厂建筑物的屋顶,由七喜电脑负责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百奥泰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商业电价的85%与七喜电脑结算,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1,650KW(以实际安装为准)的光伏发电系统,协议约定项目运营期限自建成并网之日起算二十年(以下称“运营期限”),项目所发电能由百奥泰优先使用,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电费收入由七喜电脑享有。七喜电脑自行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许可或备案文件的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项目运维管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 七喜电脑系百奥泰控股股东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该项关联交易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百奥泰厂房建筑物屋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百奥泰拟与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百奥泰将提供厂区建筑物屋顶共计10,000平方米,由七喜电脑负责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百奥泰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商业电价的85%与七喜电脑结算,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1,650KW(以实际安装为准)的光伏发电系统,协议约定项目运营期限自建成并网之日起算二十年(以下称“运营期限”),项目所发电能由百奥泰优先使用,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电费收入由七喜电脑享有。百奥泰承诺在本协议运营期限内的用电过程中优先使用本项目所发电能。七喜电脑自行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许可或备案文件的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项目运维管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经测算,本项目光伏年均发电约165万度,按优惠电价85%(该价格随市场涨幅)计算,预计缴纳光伏电费116万元/年(按往年电费单价0.83元/度,优惠电价0.83*85%=0.71元/度计算,165*0.71=116万元),协议服务期20年内预计产生光伏电费为2,320万元。根据往年百奥泰用电量估算,该项目年均可节约电费约20.5万元,20年总节约电费约410万元。

七喜电脑系百奥泰控股股东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百奥泰与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七喜电脑系百奥泰控股股东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百奥泰与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7.26

联系地址:广州黄埔区埔南路63号一号厂房

经营范围: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软件开发;电子真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简介: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是七喜集团旗下IT商业板块的一家电脑公司,是国内老牌的个人电脑制造商,已有22年的品牌历史。

股东情况: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66%;广州坤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2、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七喜电脑系百奥泰控股股东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喜电脑与上市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协议名称:黄埔永和经济开发区摇田河大街155号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

项目内容:百奥泰向七喜电脑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摇田河大街155号的建筑物的屋顶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

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1,650KW(以实际安装为准)的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算二十年,百奥泰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商业电价的85%与七喜电脑结算,项目所发电能由百奥泰优先使用,实现企业节能降耗目标,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电费收入由七喜电脑享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建筑物屋顶供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关联方对公司售电价格以当地工商业电价为基础,给予一定折扣,该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上述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

1、项目内容:甲方同意向乙方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摇田河大街155号的建筑物的屋顶(以下简称“屋顶”或“项目现场”)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屋顶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摇田河大街155号

屋顶面积:10,000平方米

屋顶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1,650KW(以实际安装为准)的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算二十年(以下称“运营期限”),项目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实现企业节能降耗目标,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电费收入由乙方享有。甲方承诺在本协议运营期限内的用电过程中优先使用乙方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电能。

2、租赁期限:自项目并网之日起计,租赁期限二十年。乙方已经给甲方优惠电费,屋顶属于合理利用,不再支付租金。

3、费用及支付:甲方的实际用电量均以南方电网属地供电所安装的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甲方用电的电费计费标准为: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商业电价为基准,项目运营期内,计费标准为: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商业电价的85%收取电费。乙方光伏发电提供给甲方的电能费用双方协商支付,乙方光伏发电提供给甲方的电能费用在次月20号前收取当月电费。

4、补贴分配:按照广州市发改委等政府的政策,甲乙双方各自申请政府对应政策的补贴。

5、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向乙方交付项目场地,并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建筑物屋顶翻新修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翻新修理后的项目场地仍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要求;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项目固定资产纳入甲方厂区统一的安保范围,乙方为项目固定资产投保,电站设施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及发电设备的运行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环保规定,如若出现问题完全由乙方负责。

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乙方应当自行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许可或备案文件的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项目运维管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5月6日发布的Q/GDW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危害。乙方保证定期对项目电站进行检测、保养、清洗和维护,并负责项目电站的故障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维过程中,若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厂区财物或人员造成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应当确保项目不影响甲方以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与生活;

资产所有权: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无权转让、抵押、质押或其他方式处置项目资产。

6、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甲方知悉并确认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持续使用第一条所述的建筑屋顶是乙方实施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等的前提和关键。

2.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另一方实际损失的,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3.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电费,则每天按应付电费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到甲方全额支付电费为止。甲方拖欠乙方应付电费累计超过三个月或金额超过五十万的,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供电,并更改项目模式,全部发电量均并入公共电网。若乙方更改项目模式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如甲方不予配合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由此导致的乙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成本、预期收益及拆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7、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协议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乙方光伏电站投资大、回收周期长,项目运营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直接损失。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是双方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公司可享受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预计项目投产后,该项目年均可节约电费约20.5万元,20年总节约电费约410万元。另有可能依据国家政策,申请相关节能补贴。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的有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充分利用厂房建筑物屋顶,从而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缓解用电涨幅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发现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的有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通过充分利用厂房建筑物屋顶,从而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缓解用电涨幅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发现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所采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的有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厂区建筑物屋顶的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双方的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发现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的有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中介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百奥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公司可享受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节能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百奥泰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54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9月5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云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厂区建筑物屋顶的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双方的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发现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七喜电脑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的有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55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摇田河大街155号E栋5K7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9日

至2023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晟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启奥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兴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中科粤创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横琴中科卓创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10月8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bio-thera.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 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和签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签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交通及食宿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三)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鱼丹、李林

联系电话:020-3220 3528

传真号码:020-3220 3218

电子邮箱:IR@bio-thera.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86号七喜大厦10楼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88177 证券简称: 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3-057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珠海吉富启恒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已变更名称为“东台市启恒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启恒(原吉富启恒)”)、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天泽”)、合肥启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启兴”)、安徽汇智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富”)合计持有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或“公司”)股份数量为32,798,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08%,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台启恒(原吉富启恒)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657,80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至6.9208%。

●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东台启恒(原吉富启恒)及其一致行动人汇天泽、合肥启兴和汇智富发来的《百奥泰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东台市启恒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肥启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安徽汇智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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