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3年09月16日 05: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3-04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同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蒋慧儿(董事长)、方伟华、尹云舰、蒋哲男

独立董事:王漪、吴晖、叶宏伟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提名委员会:王漪(召集人)、蒋慧儿、叶宏伟

战略决策委员会:蒋慧儿(召集人)、方伟华、王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叶宏伟(召集人)、蒋慧儿、吴晖

审计委员会:吴晖(召集人)、蒋慧儿、叶宏伟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股东代表监事:蔡江瑞(监事会主席)、杨乐意

职工代表监事:周利超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方伟华先生

副总经理:尹云舰先生

财务总监:蒋哲男女士

董事会秘书:章琪女士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6630720

传真号码:0571-82202386

电子邮件:ir@greenda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红十五路9936号

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章琪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黄招有先生、梁晓先生、江乾坤先生、刘树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上述董事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一、董事会成员

蒋慧儿女士,公司董事长,1962年11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是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石化协会氯碱分会会长、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15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杭州大江东优秀企业家的称号。1980年起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电化集团前身,下同),历任主办会计、财务科长及财务经理等职务,2000年12月起任电化集团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2009年4月至2018年12月担任电化集团董事、总裁(总经理)、总会计师,2018年12月起至今担任电化集团董事长、总裁(总经理);2001年至2017年8月,任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有限”)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方伟华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1978年2月出生,重庆大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MBA、清华大学EMBA,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2000年7月至 2000年12月,任职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外贸部;2000年12月至2004 年4月,任职电化集团外贸部;2004年5月至2014年4月,任浙江日华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总经理;2017 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尹云舰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2年9月出生,毕业于郑州工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是全国标准化委员会电子化学品工作组委员、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氟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1994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生产部部门副经理;2000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电化集团生产部部门副经理;2003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副总经 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蒋哲男女士,公司董事,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税务师。2010年9月至2014年3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任萧山农商银行信贷主审;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财务总监。

王漪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东北大学信息技术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曾在甘肃省灵台县梁源公社知青插队;1982年2月至1984年8月任兰州师范专科学校助教;1984年9月至1992年2月任西北师范大学助教、讲师;1992年3月至1995年3月担任日本电气通信大学访问学者; 2001年2月至2009年7月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2009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主持并参与多项国家及省部级 “973”、“863”、02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北京市重点项目等科研项目。现任“平板显示玻璃技术和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副主任、“TFT-LCD关键材料及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委员、“AMOLED工艺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专家委员会委员等。2022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晖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副教授,1986年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系,硕士。现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青年教师指导室主任,兼任浙江省科技厅财务专家、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财务专家、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2023年4月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至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至今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至今浙江裕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叶宏伟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72年9月2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研究员。浙江大学生物系本科,浙江大学工业心理学硕士,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杭州仲裁委仲裁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自1995年开始至今一直在浙江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二、监事会成员

蔡江瑞先生,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1963 年 5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1987年7月起先后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电化集团,目前担任电化集团董事、营销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乐意女士,股东代表监事,199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2014年6月,浙江理工大学会计专业学习;2014年12月进入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4年12月-2017年6月,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会计;2017年7月-2018年12月,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税务会计;2019年1月2020年12月,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周利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科技学院,工学学士,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职格林达质保部分析工程师;2012年5月至2020年6月,任职格林达质保部QC主管;2020年6月至2022年9月,任格林达质保部副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格林达采购部副经理。

三、除董事兼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章琪,女,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历任东冠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助理,宝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1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3-04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黄招有先生、独立董事梁晓先生、独立董事江乾坤先生、独立董事刘树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章琪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虞文燕、谭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3-04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9与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蒋慧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格林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王漪(召集人)、蒋慧儿、叶宏伟

战略决策委员会:蒋慧儿(召集人)、方伟华、王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叶宏伟(召集人)、蒋慧儿、吴晖

审计委员会:吴晖(召集人)、蒋慧儿、叶宏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方伟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方伟华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章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尹云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哲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3-04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期限,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经审议一致选举蔡江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格林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3-04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周利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行使监事职权,履行监事义务,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周利超,男,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科技学院,工学学士,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职格林达质保部分析工程师;2012年5月至2020年6月,任职格林达质保部QC主管;2020年6月至2022年9月,任格林达质保部副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格林达采购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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